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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增亮平安幸福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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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文/图

良法善治增亮平安幸福底色

图为市民正在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大厅“最多跑一次”窗口办理业务。

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是一座依托石油立体发展的工业城市。近年来,该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从加快地方立法、推动简政放权到创建个人法律服务费用保险,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到完善决策制度体系,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道路上留下了坚实有力的足迹,良好的法治环境已成为该市的核心竞争力。

8月2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克拉玛依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也是新疆唯一获此殊荣的市(地、州)。

推行个人法律费用保险

让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

当个人诉讼保险在我国还是个新鲜事时,克拉玛依市便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

2015年7月,个人诉讼保险制度成功落地克拉玛依市。

外来务工者陈学益是该制度实施后的受益者之一。

2015年10月,陈学益打工时因工受伤,赔偿问题久拖未决。无奈之下,他走上信访维权之路。信访过程中,陈学益通过克拉玛依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了解到克拉玛依市政府为该市特定群体统一购买了个人诉讼保险。近日,他通过个人诉讼保险制度不花一分钱打赢了官司,获赔14万元。

据了解,2015年6月,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合同。通过政府为困难群众购买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由投保人购买特定诉讼险种,当其与他人发生诉讼关系时,由保险公司通过理赔方式向法院和律师支付费用,从而减少和降低了诉讼给被保险人带来的风险和成本。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秦玉明说,该保险作为全新保险品种,有利于防范和化解老百姓诉讼费用风险,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消息,降低诉讼成本,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根本上扭转“信访不信法”的思维定式。2019年8月,克拉玛依市司法局经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决定将“个人诉讼保险”变更为“个人法律费用保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记者了解到,“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在原有“个人诉讼保险”承保的法律咨询费、律师代理费、司法鉴定费、法院立案费、邮寄送达费、法院执行费等6项基础上,新增了人民调解案件费(经法院确认)和公证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承保费用的项目增至8项,进一步减轻受援人负担、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与信访问题。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忠介绍说,“个人法律费用保险”通过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采取“先调后诉”的工作方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融情、理、法于一体,将化解矛盾纠纷关口前移,利用多管齐下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减轻了受援人经济负担、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规避了诉讼所带来的风险。

截至目前,克拉玛依市共有9万多名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人员投保“个人法律费用保险”,该局已为产生法律事务纠纷的2326人次办理指派理赔,其中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1744件,通过保险公司理赔为受援人员支付法律服务费用585万余元,引导和鼓励了更多油城百姓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矛盾纠纷。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增强法治意识,进而提升全市法治文明建设进程。

秦玉明说:“‘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改善保障民生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多跑一次”改革

引领政府法治新实践

近日,克拉玛依市民余振新拿着一沓资料,第一次来到该市政务服务大厅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综合登记服务窗口,想办理父母房屋过户手续。

原本以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非常复杂,要跑很多部门,得好几天才能办完,但让余振新没想到的是,当天,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把所有手续基本办完了。

“没想到现在办理速度这么快,还能提供人性化的上门服务,真是太好了!”余振新兴奋地连连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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